黨風廉政建設2022年第3期--(以案示警)
發(fā)布時間:
2022-12-09 16:31
“我一個‘臨時工’,原以為出了事,大不了不干了,沒有想到犯了法……”這是痛失自由的伍佳燁在留置室里多次提到的一句話。
伍佳燁,曾系浙江省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科的一名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然而,就是這個看似沒有多大權力的“臨時工”,卻通過泄露內部信息、向專家打招呼,收受投標老板所送271.81萬元好處。
2015年6月,28歲的伍佳燁在嘉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科擔任工作人員,負責開評標現(xiàn)場見證、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中,伍佳燁有機會第一時間獲得開評標相關信息和資料,并熟悉部分評標專家。
隨著時間流逝,經(jīng)常看著幾千萬甚至上億、十幾億的工程項目被出手闊綽的老板拿下,自己卻拿著微薄的工資,她的心態(tài)慢慢發(fā)生了變化。伍佳燁開始尋思“從他們身上賺點錢”,于是向投標老板推銷空氣凈化器、床墊,以及茶葉、月餅、粽子等“商品”,老板們紛紛掏了腰包。
2019年4月,正合計如何“賺大錢”的伍佳燁遇到了投標老板向某。在一個項目開評標前,向某找到伍佳燁,讓她把有無廢標等信息第一時間傳遞出來,請熟悉的評標專家打高分,并許諾給她好處費。在向某的勸說和金錢的利誘下,伍佳燁幫助向某順利中標,拿到3萬元好處費。
有了第一次,感到“來錢快”的伍佳燁再也無法關閉欲望的大門,知道伍佳燁“能耐”的老板也越來越多。新冠肺炎疫情暴發(fā)后,投標單位不能進到開標現(xiàn)場,無法第一時間得知商務標抽簽系數(shù)、各投標單位商務報價情況,也無法計算出商務標排名,這給伍佳燁提供了另一條“生財之道”。
為獲取好處,伍佳燁頻頻向老板提供投標單位信息、專家打分情況、評標專家的身份信息等資料,向熟悉的評標專家打招呼,涉及的項目工程從幾百萬到數(shù)億元,項目種類也從水利工程到市政、土建、綠化等眾多領域。
在一筆筆好處費中,伍佳燁的底線也一退再退,愈發(fā)貪婪起來。尤其是到了后期,她不再等投標老板“上門”,而是主動“招攬生意”,看哪家公司可能中標,就提前聯(lián)系老板,稱自己能幫忙中標,要求給予好處。
經(jīng)查,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伍佳燁71次收受19個投標老板賄賂,平均每個月“入賬”9萬余元。特別是在2020年、2021年,伍佳燁共收受賄賂236.2萬元,甚至在被留置的半個月前,伍佳燁還收了16萬元好處。
然而,伍佳燁只做了個臨時“保管員”,她將每次收到的賄賂款放在汽車副駕駛位置下,積攢到一定數(shù)量后存到他人名下——一分錢都沒有花。“我就看著銀行卡上的數(shù)字越來越多,內心就有一種幸福感。”伍佳燁告訴辦案人員。
2021年9月,經(jīng)嘉興市監(jiān)委指定管轄,嘉興市秀洲區(qū)監(jiān)委對伍佳燁涉嫌嚴重違法問題立案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10月,伍佳燁勞動關系被解除。12月28日,秀洲區(qū)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伍佳燁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六十萬元。
算賬高手失算的后悔賬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
“想對同事,還有其他能夠看到我這個警示案例的人說,希望你們以我為戒,千萬不要重蹈我的覆轍。”四川省岳池縣發(fā)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委員、監(jiān)事會主席蔣鵬強在警示教育片中悔恨難當。
1996年9月,不滿20歲的蔣鵬強從省銀行學校畢業(yè),被分配到了岳池縣財政局工作。憑借勤奮踏實的工作態(tài)度、干勁十足的敬業(yè)精神,蔣鵬強很快得到單位領導同事的一致好評。他逐步成長為縣財政局辦公室副主任、票據(jù)監(jiān)督中心主任、社會保障股負責人。
然而,隨著職務的升遷,權力的增大,蔣鵬強被有求于他的人包圍,觥籌交錯的光影里,阿諛奉承的吹捧中,蔣鵬強逐漸迷失了自我,黨性修養(yǎng)被拋諸腦后,初心逐漸動搖,思想防線隨即被突破。
2009年底,蔣鵬強以縣財政局社會保障股負責人的身份參與全縣衛(wèi)生系統(tǒng)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年度考核。為感謝蔣鵬強在公共衛(wèi)生服務資金撥付方面給予的關照,縣衛(wèi)生局時任局長徐某某安排財務人員胡某塞給蔣鵬強一個檔案袋。
回到家中,蔣鵬強懷著忐忑之心打開檔案袋,里面是一疊一疊的現(xiàn)金,足足有5萬元,差不多是他當時一年的工資收入。第一次收到這么多錢,蔣鵬強既興奮又緊張。
幾個月后,一切風平浪靜,蔣鵬強懸著的心逐漸落地。與此同時,他的僥幸心理慢慢占據(jù)了上風:一次沒事,二次也可能沒事,于是也便有了三次、四次……
2009年至2014年,在縣財政局工作期間,蔣鵬強先后7次參與公共衛(wèi)生服務績效考核,收受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疾控中心等被考核單位所送現(xiàn)金共計12.2萬元。
虛榮心在增長,胃口在增大,為了滿足自己日漸膨脹的欲望,蔣鵬強打起了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的主意。
2012年至2015年,蔣鵬強作為岳池縣財政局參公管理人員,違反公務員法的有關規(guī)定,先后與他人合伙投資兩個項目,獲利140萬元,并分得價值100萬元的門市一個。
嘗到甜頭的蔣鵬強一發(fā)不可收。2015年7月,蔣鵬強擔任縣屬國有企業(yè)銀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岳池銀泰公司”)監(jiān)事會主席,擁有了更多投資的“權力”,也間接助長了他的貪婪。
2015年至2017年,蔣鵬強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岳池縣銀城大道東延伸段道路及管網(wǎng)項目、廣安區(qū)環(huán)城北路升級改造項目、雅安幼兒園等項目在岳池銀泰公司借款,并“順勢”入股上述項目,個人獲利50余萬元。
為追求利益最大化,蔣鵬強多次打著幫助其他公司在岳池銀泰公司借款的名義,以占干股不出資或者少出資為條件,實現(xiàn)利益交換,大肆謀取私利。
2015年9月,蔣鵬強參與投資岳池縣信用社業(yè)務用房項目,按照約定他占股20%,應投資218萬元,但他并未實際出資,也未參與經(jīng)營管理,最終在該項目上分得利潤50余萬元。
2015年12月,蔣鵬強參與投資岳池縣一水庫建設項目,按照約定其占股20%,應投資315.6萬元,但實際出資140萬元,剩余175.6萬元由借款公司代為出資,蔣鵬強在該項目分得利潤21萬余元。
此外,蔣鵬強還違反公司對外借款審批程序,通過自批自借的方式挪用公款1150萬元,用于其日常開支及投資經(jīng)營活動。
“蔣鵬強作為國有企業(yè)黨員領導干部,在工作崗位上懷揣一本‘生意經(jīng)’,把公司借款業(yè)務變成了自己的提款機,把國有資產(chǎn)當成了謀取私利的本錢,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辦案人員介紹。
經(jīng)查,蔣鵬強違反廉潔紀律,違規(guī)從事營利活動,共計獲利222.1萬元,以及價值100萬元的門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通過合作投資項目形式,由他人代其出資562.7萬元,并從中獲利72萬余元;通過自批自借方式挪用國有企業(yè)公款共計1150萬。
2021年2月,蔣鵬強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時的他才終于算出:貪欲人生是一筆無法用金錢衡量的后悔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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